路痴加小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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溃伤-69(FRF、AU、黑化、OOC)

 

 

69

 

 

******

 

说是过去吃午饭,但一行人到Grace餐厅的时间都可以算作下午茶时段了。

 

Lisa才拿了卡车驾照,非要开车,新手女司机上路,一脚油门一脚刹车,又得避过守在大路上的记者,走的小路比人行道宽不了多少,蹭蹭刮刮了一路,好在开的是帮里的送货车,才没被人拦下来啰嗦。

 

Reese一路都在尝试换掉她,但小丫头抓着方向盘就不撒手,四个队友又没一个给力的,连被晃荡得脸色发白的Tao都说“我相信Lisa”。

 

新生代果然阴盛阳衰。Reese无奈地认识到这一点。

 

到地儿,Tao第一个冲下车,找着垃圾桶就吐个没完,几个年轻人就在边上等,当然少不了奚落这小子。

 

Reese看看手表,这才给这帮臭小子(丫头)说是Finch做东,别再多耽搁。

 

你怎么不早说!先反应过来的是Lisa,但小丫头脑回路一向清奇,其它几个小子都磨磨蹭蹭地找理由想溜,她可倒好,摸出个小镜子补起妆来。

 

都来,人多了吃饭热闹,而且我路上给Boss报过人数,你们要想走,就另外找人把数给我凑够了。Reese坏心眼地看这帮小子顶着一张苦瓜脸跟过来,Archer还不住地提醒礼数,要把衣服整理好,坐下时背要挺直不能斜着靠着,说话不能冒脏字,嘴巴里有食物的时候不能开口,不然小心被扣钱,巴拉巴拉……

 

把帮里管钱的头子抬出来就是好使。使坏成功,Reese很开心。

 

整整这帮老爱缠他还没大没小的小子,让他心里头轻松了点:他非常想见到Finch,又不想那么快地见到对方,不想一回来就落到两人独处的情况。

 

他们之间有很多“不那么轻松愉快的事”得谈,尽管有些东西在此之前,几乎已清楚明了地放在了鼻子底下,只差揪住他的耳朵叫他正视它。

 

他寻找它,又回避它。

 

Reese在心里叹口气,笑着调侃着,带这帮愣头青上了电梯。

 

到了四楼,一眼看过去,才发现整层楼竟空无一人,商铺全关着,手扶电梯口放着贴了“防疫消毒”的锥形桶。

 

“这该不是给……包下来了吧?”一行人往前头走了十几米,仍是没见着顾客商家的踪迹,有个小子犹犹豫豫地推测道。

 

“这一下午得亏多少钱啊。”Tao忍不住嘟囔:“你面儿真大。”

 

“总比让人看到他跟我们混一块儿要强,Archer在局子里是挂了号的,我也才被放出来。”不等Reese开口,Lisa便插了嘴。

 

听她这么说,那两个来凑数的小子对她跟Archer投来了佩服的目光。

 

Reese懒得纠正这帮青头小子的人生观,随手弹了小丫头一个脑瓜崩:“进局子算什么本事。”

 

“我被抓还不都是因为你!”听他哪壶不开提哪壶,Lisa气得抬脚就踹。

 

这小猫咪哪踢得中他。Reese大笑着轻松躲过她的小细腿儿,快走几步,头一个进了餐厅。

 

******

 

看见推开大门的人,Reese愣了。

 

Finch会坐在多人用餐的大圆桌的主位,手边还有一杯红酒跟外文书,配一盘干果或芝士,也或许正在先行用餐——他以为餐厅里理应是这副光景。

 

身为帮里的高层得端好架子,不能让底下人觉得上级性子随和平易,进而生出以下欺上的想法来。

 

但此时此刻,Finch就在入口这儿,打开门迎他。

 

Reese没能立即走向前去。

 

他们这一别,就是近一个月,虽在别国碰过面,身边也总有外人,连话都没法说上两句。

 

现在人就在面前了,千头万绪却一齐翻涌上来,全堵在胸口。

 

如果能彻底抛开那些烂七八糟的纠葛跟礼数,他想拥抱Finch,想吻这个男人,想跟对方操到筋疲力尽,想拿世上最坚固的铐子跟对方铐在一起,钥匙丢海里去,叫这人再也不准甩下自己。

 

但Reese心里头清楚,他的每一个想法都不可能实施:他爱这个男人,但对方是Boss,他是保镖,在他人面前,他不能。

 

见他跟当机了似的杵在原地,后头的小丫头可不放过这个报复机会,追过来就要踹,看见Finch,赶紧收了粗野的动作,满脸乖巧地打招呼。

 

Finch对她微微颔首,走上前来,主动拥抱了Reese,紧而短暂的,分开时拍了拍他的脊背:亲切又符合彼此身份,黑帮独有而含蓄的方式,头狼对族群勇者的认可。

 

毕竟是为自家老大蹲过外国牢,这态度都不一样了。后头跟着的几个小子齐刷刷地对Reese投来了羡慕的目光。

 

就算不用转身也能感受到那些傻乎乎的炽热视线。Reese完全不想理会这群傻小子,也没工夫招呼他们:除了Finch和Mars之外,Rudolf跟“野牛”(Drake)也在,作为从外头回来的下层,得过去问候一趟。

 

显然是等得无聊,这仨人正凑在一个四人桌玩牌,一桶综合果仁被当了筹码,Rudolf 面前理所当然地堆起了堆,Mars手边也零星的有几个——输的竟然是Drake。

 

Reese走到桌边,不等他想出该以什么方式给几位高层问安(只有Mars在的话,连照呼都不用打,还能问问Bear情况),Mars就先站起来了,伸手在桌上抹灰似的撸一把,连Rudolf的“筹码”都抓了大半起来,全塞嘴里嚼了。

 

“哎,哎?那些是我的!”Rudolf慢他半拍,没来得及挡。

 

“你丫全出千,还玩个蛋!”Mars嘴里鼓鼓囊囊的,还不忘往外蹦脏词儿。

 

“你事先又没说……”Rudolf不乐意地念叨,Mars眼睛一瞪,只好作罢:“好嘛,好嘛……”

 

“不玩了,吃饭,叫他们重新上菜,饿死爹了。”Drake赶紧就坡下驴喊饿,让手下上前来收牌。

 

再看看旁边,果然有一张桌放着些剩了大半菜肴的碗碟,想是Drake来得早,先吃了起来,一见“老好人”跟Mars来,又拉着人玩牌,只是可惜了那瓶配餐的波尔多,开了这么半天,味儿肯定跑了。

 

“咱先说好,刚刚的不算。”牌都收了,Drake还不忘补一句:“吃完饭找地儿继续。”

 

“老子看你早晚连几个姘头都输给这厮。”Mars骂完Drake,从座位上走出来,没看见Reese似的走过去,又倒回来,大脑袋凑到他鼻子尖儿前头盯着瞧。

 

“咋不割大点?还能扮扮小丑赚个外快。”高壮男人退开去,调戏似的挤眉弄眼,戳了戳自己的嘴角——Reese受伤的那块儿。

 

滚你丫的。Reese跟着对方转过脸来拿口型骂,心里头知道这货又给他解了围:他还不太适应道上的礼数。

 

帮里现在总共也就七个高层,一下子到场四个,Tao这人精儿就不消说了,来凑数混饭吃的两个小子也一样心头虚火,连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口,尾巴似的跟在Reese后头亦步亦趋,怂得不要不要的。

 

“疤挺帅。”知道Reese跟Mars关系不差,这下又得了“Eagle”的认可,Drake便也不刁难他,调侃一句,起身,不忘提提裤子:这人个儿不高,身上也算不得胖,肚子却跟即将临盆的孕妇不相上下,好像全身的脂肪和罪恶都积在了那儿似的。

 

见像是要换地方吃放,Reese随之跟在了Finch身后一步的位置。

 

几个高层却直往Reese记忆中的死角走,他正诧异,才见这片新添置的东方风格大屏风后头另有名堂。

 

大概是为了避人眼目,餐厅的布局变了不少:隔壁商铺被盘下来,相邻的墙打通,立了一扇温莎风格的玻璃门在中间,但从步行街没法直接进入扩建区域,只能从Grace餐厅这边走。

 

进新区域要刷卡,门边还立着礼宾杆,看样子平时只针对内部人或者特定顾客开放。Mars一边刷卡一边发牢骚,说要找个把餐厅从米其林榜单除名的办法,不然总跑来些傻逼,买杯饮料坐半天,还到处拍照往网上发,真把这儿当星巴克了。

 

相较于另一边的营业用的家庭餐厅,新区域的装修风格简洁冷峻,有心的话,不难发现无论是装潢还是用具,都比那边高级得多。

 

一张长餐桌是早布置好的,众人一进来,侍者便用无线电联系后厨,并为他们引座。

 

Finch做东,自是在主陪位置的,Mars一屁股坐了右手位,Rudolf却自行在Mars旁边落座,后者凑过来推他一把,不要这千手观音挨着自己,他也不生气,笑呵呵地硬坐下来,还把座位往Mars方向挪,Drake也自顾自地挨着Finch,在其左手位坐下来,完全把引座的侍者晾一边。(注1)

 

几个高层笑闹间,Reese带来的一行人也被安排下来,Lisa暗地里死掐自家男友的胳膊,如愿以偿地换成了离Finch更近一些的座位——中间只隔了Drake。

 

等所有人落座,Reese跟另外两个高层保镖一起退开,在近处待命。

 

“今天破例,过来坐下吧。”跟对面的Lisa聊了两句,话题落到Reese身上,Rudolf见人没上桌,便转脸叫他。

 

“你丫可是主角!快过来!”见Reese迟疑,Mars也掉头招呼他,硬让Rudolf往边上让一个座,自己也跟着挪过去,把Finch旁边的主客位给让出来。

 

得了Finch的示意,Reese在爱人右侧坐下。头盘也正好上来了,侍者把烟熏金枪鱼薄片逐一放到每个人的面前,香草醋汁和鱼子酱盛进精巧的水晶容器里。

 

餐点正式得不像顿“接风便饭”,熟悉Finch的几位高层早习惯了自家Boss的宴客风格,反正全是自己人,哪管那么多繁文缛节,自顾吃自顾聊。

 

被Reese带来凑数的几个年轻人就没那么自在了,上座的都是帮里的顶层人物,要按层级来算,护卫都轮不到他们,更别说共进午餐了,就连一贯胆大妄为的野丫头都安分了许多,在几个高层说完话的空隙,才站起来举杯对Finch致辞感谢。

 

小丫头说话时,Finch注意到了什么,随即招来侍者低声嘱咐几句,很快的,在汤品上来之前,侍者给Lisa换了一道焦糖炙苹果,以及额外的一小块点心。

 

Reese这才想起来小丫头是个素食主义者,再看撤下去的餐点,果然只有酱汁被吃光了,其余一口没动,Lisa红着脸道谢,Mars从花瓶里捏了个橄榄砸Archer——这小子还没反应过来自家女朋友被人撩了一手。

 

席间,Rudolfti闲聊似的提起了Lisa“进去”的事,几句玩笑,几句关切,小丫头就把在“里头”的所见所闻透了个干净,还把出来以后查到的东西也一股脑抢着说了。

 

Reese知道Rudolf这是变相盘话儿,便等着对方把话转到自己头上,但“老好人”只顾跟小丫头聊,问完了想知道的事儿,以一句“女孩儿家家的,下次可要小心点”结束了话题。

 

之后的进餐过程便无可再书,餐食精致,波澜不惊,仅仅只是一场人员层级不均等的宴席而已。

 

以为要开车,Reese滴酒未沾,却是白白戒了口——餐后咖啡还没上来,Finch接了个电话就去了公司,给了半天假让他“调整状态”。

 

做东的主人家走了,这场认脸兼问讯的接风宴便也随之拉下帷幕,Drake要换地方跟Rudolf再战,和Mars招呼一声,便带着各自的保镖走了。

 

把剩下的半杯咖啡一口倒进肚里,Mars抹抹嘴起身,像是也要走,却猛的一跃,压Reese肩膀上,这熊男单是体重就有两百多斤,又成心整人,下了把傻力气,要不是后者早有防备,手里端着的那杯咖啡准得贡献给新裤子不可。

 

“你这厮今晚就他妈归老子了。”也不管几个不算熟的小子还在场,Mars大笑着勒住Reese:“不把胃给喝吐出来,别想回家!”

 

“你现在就高了。”Reese也不恼,侧过脸照对方耳朵眼儿里吹了口暖暖的气儿:“哪能陪我到晚上?”

 

他这一吹,跟把个活蹦蹦的小飞虫塞进脑子里没两样,Mars忙撒手,小指头伸进耳朵眼儿一阵乱捣:“这他妈才出去一趟就学坏,给老子滚回非洲去!”

 

“你就傲娇吧,知道你爱我爱得要死。”Reese淡定自如地喝完那杯没能如Mars愿洒他一裤裆的咖啡。

 

他俩很闹腾,身边却很沉默,Reese有点纳闷地扫一眼那几个小子,见着一张张呆如木鸡的傻脸才反应过来。

 

再想象一下两个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,体格约等于重量级拳手(他才不会承认自己拉低了平均值)的大块儿汉子搂搂抱抱的景象……

 

Reese揉了一把被自己辣到的心灵之眼,顺带无视以“老子真他妈想死你了,今晚咱俩必须喝躺下一个”眼神看他的Mars——这货不光没有身处高位的自觉,更没学过该怎么避免旁观者误会自己的性取向。

 

据他所知,拳馆里有好几个男顾客都是冲着这货来的,人在那儿把器械砸得哐哐响,可看着Mars的眼神跟怀春少男没两样,也亏这货直得跟钢板一样,脑子根本不往那头拐弯,不然早把那几个肌肉男送急救室去了。

 

“都没吃爽吧?”换位思考之后,Reese觉得自己真得补偿一下这几个无辜的旁观者。

 

以Tao为首的小子们猛点头:在几个大脑袋人物眼皮底下,别说好好品尝佳肴了,没尿遁溜号都算是给他长脸,而且Reesr明明知道是被叫来接风问话的,还坑他们垫背,一餐饭简直吃得坐如针毡。

 

“换地方,走着。”Reese抿着笑,起身,拿衣服闪人。

 

******

 

一声稍重的鼻息,通常代表着“手下/员工没办好差事儿,只得亲力亲为”。

 

对了,这声不自觉的叹还意味着“我想休息,我想宅在家里,我不想出门,我讨厌收拾残局”——当然,这些抱怨被完完全全的隐藏在冷静之下,他人只能看到波澜不惊的表面。

 

无论是“Eagle”还是Wren,Finch从不抱怨,无论发生多糟糕多危急的情况,他都是锚一般的存在,只要他不倒,事情定有解决之道。

 

所以人们信任他,依附他,这些信任聚之成塔,将这个男人高高托起,矗立在他人难及的秩序顶端,信者奉之为王,叛者惧之为魔。

 

但Finch总归是个凡人,会烦,会倦,会逃避——当然,是以他自己的方式,比如在没人注意的时候,对着似乎永远也处理不完的工作发十几秒钟呆,戳弄桌上的古董摆件,极少的时候,还会玩一两分钟电脑自带的纸牌游戏。

 

回想着这些只有自己知晓的小细节,Reese转朝声音来源的方向:Finch就坐在他左侧的单个沙发里,一伸手,便能触到。

 

但他没有伸手,而是往沙发更深处窝进去,左臂枕在脑袋底下,隔着一个座位的距离,仰视Finch的脸。

 

他确实醉了,也着实困得厉害,回来的一路上,他都想着不要跟Finch碰面,直接去客房睡到清醒,却还是倒在了客厅里,睡前的最后记忆是已黑下来的天色,以及关闭着的门。

 

先前,Finch刚回来时,他是醒了的,本想起身,但听对方放轻脚步走过来,在沙发边观察他情况,然后牵过毯子,轻轻地盖在他身上。

 

是它太暖,又太重,才让他一时间无法转过身去面对Finch,而非似曾相识的旧情景,以及因物似人非而生的感伤。

 

Finch为他盖上毯子便去了其它房间,没一会儿,又带着笔记本电脑折返回来,然后便是工作,安静的,为了不打扰他的沉眠,对方连灯都没有开,直到这声不自觉的轻叹打破沉默。

 

半生沧桑,一声叹,确是很恰当的谈话开端。

 

但他仍不想谈,不愿知晓是什么让“那个人”脱离了年少时的他所想象的平坦正途,踏上与光明相悖的征途。

 

“不怎么顺利么?”他问,只是随口一问,不指望有回答。

 

“有人在两天内大量吸购维尔塔宁的股票。”Finch顿了顿,想到Reese可能的知识盲点,继续说道:“此人现在持有维尔塔宁5%的股份,Douglas认为是‘稻草买家’,存在恶意收购的可能。”

 

然而安静不期而至,Finch挪动电脑,借着屏幕荧光看向对方。

 

Reese正望着他,又深又绿的眼睛盯着人不放。

 

“怎么?”Finch问。

 

“我以为你不喜欢分享。”Reese爬起来,硬挤进Finch坐着的沙发,脑袋靠爱人肩上,不管这行为会不会给对方的肩颈造成压力或不适。

 

“比如?”一些与话题无关且毫无科学性的问题在脑海中浮动,Finch把它们逐了出去,并克制像摸一只猫似的揉弄Reese头发的冲动。

 

“烦恼,麻烦,棘手事儿,它们都是你一个人的。”感觉靠得不够舒服,Reese索性在对方的肩上磨了磨脸颊。

 

Finch犹豫了一下,微微偏过头,挨上Reese。

 

“我本不想你陷得太深。”他们贴的很近,所以Finch这么说时,Reese几乎能以触觉感受到每一个词。

 

这触碰让他得到了些许满足,他看着Finch合上笔记本电脑,出神地盯着对方的双手:它们依然苍白而整洁,而十天前,他亲眼看到它们把指纹膜摁到淤泥里,泰然自若到连佣兵跟救援队都不曾发觉。

 

如此纤小精巧的工具显然不该属于一名“被恐怖分子劫持的国际医疗组织义工”。

 

关于Finch,他以为自己已经查得够多,太多,到头来才发现,他知晓的,或许只是经过Finch滤选的,不至于让他陷入危险的部分。

 

是的,他确信自己所得到的关于“H.D.M”的讯息,大部分是由Finch一手操控才流转到手上的,尤其是“H.D.M”与“Harold Wren”之间相关联的部分。

 

二十年一前,是他救下了还未成为“Egale”的“那个人”,而他从此记住了“H.D.M”这个名字——对于一个血债累累,且隐姓埋名二十一年之久的黑帮魁首来说,像他这样的存在,定然是必须抹除的。

 

照这么回溯起来,Finch从一开始便把他放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,大概仅是出于潜意识的警戒,也或是为了便于“处理”掉他这个威胁。

 

然而,生活从来都如此戏剧化,Finch没在第一时间让他消失于世,而他也在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之前跟对方走到了一起。

 

不知Finch是如何看待自身的,但他现在已能从对方的一系列行动品出别的意味。

 

从逼他签下“代偿还”合约开始算,接着是收为保镖,再接着是审判代罚,然后是养伤期间,那些随处可见的隐秘文件,在他伤愈后,对方却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排除在危险和事件之外。

 

实际上,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,这个在道上只手擎天的男人,其实一直在循序渐进的,持续的,考验他,确认他是否真的会对自身忠诚。

 

如果他俩只是普通的一对儿,这样密集而极端的试探,得到的最终结果只可能是疯狂争吵,并以决绝的分手告终。

 

可叫他看来,却只觉喜欢,甚至觉得有点儿可爱——如此的小心,如此的谨慎,小心翼翼得像只护伴儿的伯劳鸟。

 

但Finch实在太过重视这段感情,对他又太过心软,宠得连自身安危都押上——他要查“H.D.M”,Finch便让他查,甚至连“消失”了多年的陈年资料也一并奉上。

 

他查到了,他也觉察到了,所以他必须避开它,即便知晓枕边人便是他寻了二十年的“那人”,也必须当做一无所知。

 

除此以外,他还能以什么方式保护这个爱他至此的男人?

 

然而,尽管他们的恋情不为外界所知,他仍成了Finch的威胁——仅仅因为他是对方的贴身保镖,仅仅因为他为对方奔赴东非,仅仅因为Finch为让他脱困回国而做的一切。

 

经此一趟,他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的眼睛都盯着他的爱人,Finch和那些人,就像不同种族的野兽,虎视眈眈,相互牵掣,任何一方失利,都会被群起而分食之。

 

——当爱上一个人,就有了软肋,同时也拥有了铠甲。

 

他成为了Finch的软肋,也必须成为对方的铠甲——无论爱人是否愿意。

 

显示屏熄灭了,整个房间也随之被黑暗覆盖。

 

“但我已深陷其中。”他说着话,握住Finch的手,对方以拇指轻轻地抚弄他的虎口。

 

“有人想要用我来对付你。”他告诉爱人,不顾前上司要他三缄其口的警告。

 

“连我以前的长官都得听指挥,这人(This man)应该是个重量级人物。”他补充道。

 

一时间,Finch没有说话。

 

然后,Finch纠正道:“不是‘他’,是‘她’。”

 

“另外,我们‘目前’处于合作状态,所以,这大概算是‘催工’。”

 

“但你的合伙人昨天才给我下达‘刨出那家伙的底儿来,不然逃兵这事儿过不去’的死命令。”Reese调整了一下坐姿,在不让Finch不舒服的范围内,将对方抱得更紧些。

 

“你答应了?”Finch随他跟食肉大猫似的缠抱自己。

 

“不,我决定帮他们省一笔间谍速成培训的费用,以一己之力缓解困扰军部已久的收支不平。”

 

Finch想象了一下Reese对前长官耍无赖的样子。

 

“他们不会那么做,现在以逃兵罪关押一个服役十九年零五个月,参加过十七次战役的前军士长,相当于同时公开整个海豹四队串通一气,编纂事实,伪造官方记录以及医学档案的集体犯罪行为。”

 

“我想他们不至于如此响亮地自打耳光。”

 

他说的一本正经,最后一句却莫名惹得Reese笑了起来,无意说笑的人原想继续板着脸,却也受了笑声的感染,浅浅地笑了。

 

“嘿,别以为我没发现你在带歪话题。”Reese收住笑,不满地以下巴硌Finch的肩:“我正要说你和‘许多人'的猫鼠游戏。”

 

Finch没硬扛下这轻微的酸疼感,如Resse想看到的那样,瑟缩了一下:“但我想跟你谈论你。”

 

Resse松开手,向后赖进沙发靠背:“有什么好谈的,当了半辈子兵,最后临阵脱逃。”

 

“这就是我。”他自嘲道。

 

“但我不这么认为。”Finch扶了扶眼镜,眼睛已适应了室内的黑暗,但仍没法看清Resse此时的表情——对方整个儿陷在沙发角落的阴影里,长手长脚一并收起来,抱着膝盖,像要逃避从外面透进来的微弱的光。

 

Finch挨了过去,在Reese以为会是一个吻的同时,打开了沙发边的灯。

 

突如其来的光并不刺眼,暖暖的昏黄瞬间照亮了彼此。

 

“你或许认为自己能离开嘉耶基,是因为我的人脉和手段。”Finch贴近他。

 

“难道不是么?媒体像疯了似的揪着这事儿不放,就好像全世界都找不到其它可以报道的新闻一样。”Reese 推了把落地灯脑袋,让它转过头去,不照着他。

 

“确实不是。”Finch告诉他:“即便我有这样的资源与能力,也无法在与你相遇之前,就着手处理这件事,这需要疏通多个部门,并且还需让特定的心理诊疗机构出具‘该人弭患PTSD,病症明显,存在自残自毁及伤害他人倾向,不宜继续服役’的诊断报告,此外,还需向管理部门定期汇报你缺席心理治疗课程,以及行为异常、居无定所的情况。”

 

身为四队的军士长,Reese逃役一整年,却直到擅闯嘉耶基的事儿曝了光,才被查出来。

 

可以说,这一年来没人找他麻烦,除了Finch在纽约这边周旋运作之外,四队的队友为他扛下了绝大的风险——那些连总部都曾信以为真的证明证据,足以让涉及此事的人跟着他一起把牢底坐穿。

 

想到被自己这点破事儿牵扯进去的战友,以及他们可能会受到的不公开的惩处。Reese的心收紧了。

 

他看向爱人,想说些什么,却又很快垂下眼,耳尖泛了些红色起来:他不该想着借Finch的资源来处理自己的这笔烂债,特别在这风口浪尖的当儿,盯着他们俩的,可不只有媒体。

 

他闭口不言,Finch却看了出来,轻轻地拍了拍Reese的膝盖,让对方注意自己,并且放松些。

 

“你不必过于担心你的队友们,关于他们需承担的连带责任,以及可能受到的惩处,我已与那位‘合作人’进行了协商,她能处理好一切。”

 

“她需要让我看到‘合作’的诚意。”Finch以指尖推了推有点下滑的眼镜,解释道:“能双赢的才是好生意。”

 

“我想你需要付出的东西肯定不‘便宜’。”Reese看着他,静了几秒,才说出这句玩笑来。

 

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。”Finch无所谓地偏了偏头:“如果可以,我确实想越过她处理此事。”

 

“但你的前战友们并没有让我如愿以偿。”他假意惋惜道:“他们早在一年前,便代我做了我需要做的。”

 

“是啊,够傻的。”Reese捏弄Finch放在他膝盖上的手:“明知道我是自己跑的,一个个的也不知道避避嫌,都想像我一样往牢里钻。”

 

“这说明在他们心中,你从来都不是一个逃兵。”

 

“但我确实是。”

 

“John,我们所做过的一切,都在他人眼中。”Finch反握住他的手,十指相交:“无论善恶,对错。”

 

“在我和你的战友们眼中,你只是走错了一小段路,而我们所做的一切,无论合法合理与否,都只是为了把一个忠于信念忠于友谊的好人推回正路来。”

 

Reese久久地看着他的爱人,百般滋味混杂在喉间,最后留下的,却是一缕酸苦的余味。

 

自己,Lisa,Genrika,或许还有更多的人,他们均是被Finch带上道,成为地下世界一员的。在正道人眼中,这个男人知法违法,为了壮大势力,手段狠绝下作,离经叛道,为人不齿。

 

但只有受过惠的人心里才清楚,是Finch把他们从已无法容身的光明里拉出来,给了他们第二次机会,让他们能重新活出个人样。

 

这个男人负了全部的骂名,却为羽翼下的所有人撑起了一方黑色的净土。

 

那么,是谁给了Finch第二次机会?

 

不,他应该问,Finch以多大的代价换取了这第二次机会?

 

“那‘Finch’是你的第二次机会么?……”

 

Reese贴紧他,在对方耳畔唤出那个让他寻了二十年的名字,全名,声音低得像一缕呼吸,好像再高声些,便会惊扰到那些同样冠以“Mitnick”姓氏的已逝者一般。

 

听到这个被他们二人避讳已久的名字,Finch并未有多大反应。

 

“可以这么理解。”Finch收回被他握在手心的手,扶了扶眼镜。

 

“发生了什么,在那之后。”Reese没有追逐对方松开的手。

 

“这个名字代表的所有,远不及网络上关于‘Harold Wren’的词条解释有趣。”Finch语气平淡,听不出情绪:“只是一些已毫无意义的旧事。”

 

“但我想听。”Reese望进爱人的眼睛。

 

如此澄澈的湖色,很容易让人沉进去,一直沉下去,沉下去,坠回尘封已久的过去。

 

Finch看着这双如少年般诚挚的眼睛,不由得有些惘然。

 

他怀念那些无辜无知的旧时光,还有那些已逝的、再不可能回来的人们,但他必须保持沉默,忘记并舍弃他的旧名以及与那个名字代表的所有过去。

 

他确实这么做了,一步一步的,一个一个地“让”人们忘记“Harold David Mitnick”的存在。

 

这个过程如此漫长,长得连他都快忘了他曾以它为名。

 

他是Finch,是Wren,是Egale,是Egret……或任何一个各有用途的假名,他有那么多的假名,每一个名字都拥有相应的虚假人生,多得他几乎忘了自己是谁。

 

但他却是如此的怀念,怀念到只是一声轻唤,脑中便浮现起那些过往旧事和远去之人,桩桩件件尽是美好。

 

这些好与美,再无人知道,是他亲手埋藏了它们,为了还未被察觉的,残存的。

 

——但这是Reese,不是他人。

 

仪式般的,Finch像吻那个他再也不可能亲吻的四岁孩子那样,吻了吻Reese的额心。

 

“这是一个很长,很无聊的故事,我不觉得你会有耐心听下去。”他说,语气像极了二十一年前的某一日,某一刻,被某一个小小的女孩子硬缠住要说故事时。

 

Reese偏了偏脑袋,为爱人此时温柔到陌生的语调。

 

觉察到自己的口吻有异,Finch歉意地对他笑了笑,无视胸腔里泛起的浅淡苦味。

 

******

 

John,John,等一下……

 

“谁?”Logan听见了女人的声音,但把他从梦里头抓出来的,不是这声醋劲十足的质问,而是他自己。

 

见他睁开眼,女伴倚了过来:“你在喊一个叫‘John’的家伙。”

 

Logan揉了把脸,抹掉最后一点不清醒,房间里很是昏暗,掩盖了他脸上的表情。

 

他梦见了John,又一次,但这个梦跟过去几个月以来的梦不同。

 

是的,他有时会梦见John,那个曾经英姿飒爽的军人,形容枯槁地趴在金属推床上,像件货物似的被搁在货车车厢里。

 

那是他对John的最后记忆。

 

那时的他们伤痕累累,而他口袋里连半个子儿都没有,别说去看医生,离了帮派连口饭都吃不起。

 

好在他还年轻,腿伤好得很快,来读书的时候几乎已经痊愈了,但他还是耽搁了些时间,先找到私医,拆了石膏才去学校报道。

 

没骨折过的人不知道这种感觉:被石膏包住的整条腿总那么痒,好像随时有无数的虫藏在石膏底下,撕他的皮,吃他的肉,嘲笑他。

 

每一只虫都长着Finch的脸,想想都要吐。

 

心底总有一个声音在质疑,窃窃地问着:嘿,哥们,你说这一切会不会是那个“二号魔王”设计的圈套?只是为了把你“搞”到手。

 

不,自己身上发生的所有事都不是圈套,是他蠢,而非他没有反抗的权利和能力。

 

既然来了加州,便要切断跟“那边”的所有联系。

 

还没到可以拆石膏的时间,他知道,但提前拆掉它就不会有人知道他有伤,除了警告他“如果提前拆除,可能会影响断裂处的合拢,骨骼会以错误的角度生长、连接,它会变形,再也无法恢复到原本的样子”的医生。

 

只是“可能”而已,几个月不跑不跳就没问题。他坚持拆了它,然后把拆下来的东西带回去,砸了个粉碎。

 

不能运动,也不能跟任何人说任何事,他把一瓶瓶的酒倒进肚子里,让自己不至于被怒火跟不甘烧死。

 

不要去思考,这样活着会轻松一点。

 

在这个没人认识他的城市里,他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打造新的自己,像所有家境殷实的阔少那样,买买买,吃吃吃,喝喝喝,干干干,还在Jeremy Campbell的指导下,拿Finch给的卡套现,搞了房产和车子——显然,他的新朋友比纽约那帮只会使唤人的混蛋要靠得住。

 

总而言之,离开纽约后,他过得还不错,只要不梦见被他抛弃在那边的老兵。

 

不,他没有抛弃John,只是不得不放弃,有得必有失,这道理谁都懂。

 

他从不去想John后来混得怎样,是否还活着,他不想去想。

 

唯有一次,他在梦中,走进了那个车厢,走近了John,他伸出手,抚摸那张他曾亲吻过的面庞,还有那些流血不止的鞭伤。

 

John握住了他的手,然后,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,变得像泥浆一样,瞬间吞没了他们。

 

对方死死地抓住他,往下坠,往下坠,沉得像块会把人拖入地狱的长面包。

 

这种坠落仿佛没有尽头,他拼死挣扎才得以逃脱,惊醒过来。

 

醒来后,他才觉得这梦可笑得荒唐:他不是英格尔,更不相信悔过自新就能升入天堂的宗教童话(注2)

 

后来再梦见这个梦,他便不上前了,每一次,他都会避开John无声的注视,拖着伤腿,走进湖心拍卖所,从一个面目模糊的巨大怪物手中接过一纸卖身契。

 

就当那个男人已经死了吧,即便能活下来,也会因为蠢笨又不知变通,被那个披着人皮的二号魔头弄死,或者在地狱里变成恶魔。

 

John“消失”于世是迟早的事。

 

所以他根本没想过,会再见到John。

 

就在昨天,在一家四星级对外酒店的前厅,那个本该已被他从脑子里抹去的男人,就那么突然地出现在人群之中,绷着张脸,被一群记者追逐着,目不斜视地走过去。

 

他们隔了点距离,但他觉得他们近得像是擦身而过,他感觉不到距离的存在,那一瞬间,好像所有东西都失去了颜色,而碍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都消失了。

 

他能看见的,只有John。

 

灰黑头发,鬓角那儿有些白,在水晶灯的光线之下,像是有了金属质感,衬着刀削似的凌厉五官,英气逼人。

 

    气势使然,John的样貌实际是偏向硬朗的,唯有那双眼睛,那么大,那么深,睫毛又黑又厚,像贵妇手中的羽扇,眼帘轻轻一撩,也尽是不经意的风情,哪怕生了气的时候,冷冷地往身上扫过来,也叫他心里头刺刺儿发痒。

 

    John是个好兵,好战士,老爸一直这么说,但他很怀疑,没见过哪个军人像John这么心软:小时候,只要不是原则性的大错,及时认错补救,对方总会是会原谅他,还要那么认真地警告一句“没有下次了,臭小子”。

 

那是因为John把你当做家人。老爸告诉他,然后教训他。

 

他怕挨揍,但超喜欢那声像是用风笛奏出来的责备,但也不能为着这个真把John跟老爸惹毛了,所以,他总是很小心,同样的错误从不会被抓到两次。

 

 那种感觉,怎么说呢?最贴切的形容就是“在作死的边沿反复试探”,这可是个耗脑子的刺激活儿,但他玩得很溜。

 

那会儿的他就是喜欢被John盯着管着的感觉,但在John有了Jessica之后,他们之间的交集减少了很多。

 

他倒也不至于抱怨一个女人,而且还是过世了的亲戚抢走了John,再说这种乐趣在他跟John真的走到一起后,也变得索然无味了:大概是因为这个男人老了,那双蕴着水般的绿眼睛也跟着枯涸了,丢了活气,跟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似的,不管他怎么撒娇撒泼搞事情,也没法再引燃它。

 

无所谓,反正John是自己的,这一点谁都没法改变。

 

是否还有吸引力是其次,他缠着占着这个男人,不单单是因为喜欢或者报复,怎么说呢,在心里头的某个地方,John算得上是一个标志,代表着美好和谐——哪怕只是曾经的。

 

拥有John,就抓住了过去,最好的那一部分过去,哪怕它们已经斑驳残破,如同身边这个无趣到极点的老兵。

 

他不是个会抱着过去不放的老头子或傻逼,所以也不指望一个奔四的老兵还像二十多岁那会儿一样鲜活迷人。

 

John再不是过去的那个John,再也不可能是,所以他离得开,放得下。

 

不,他就是个傻逼,看看这个男人,看看那身服帖的军装,看看那挺拔的身姿,看看那端正的五官,看看那干练的气势,看看……

 

操,他是真傻,别说叫住对方,他甚至没来得及多看几眼,John就那么大步流星地走过去了。

 

追过去是不可能的,女伴紧紧地勾住了他的手弯,好像他们有多亲密似的。

 

当然了,他们很亲密,在他吞并她任职的公司之前,她还有用。

 

“你喊的该不是那个‘John Reese’吧?被安全局误捕的那个话题人物。”

 

他只想安静地回味梦里的惊鸿一瞥,顺便再睡个回笼觉,看看能不能在梦里追上John,跟对方来个感人的重逢,再好好温存一番。

 

但女伴不依不饶,生硬地制造着话题,试图抓住他所有的注意力:“怎么?除了管理公司,你还负责头条板块?还是说这个‘John’欠了你的钱?”

 

“当然。”他打开电视,让声音分散女伴的注意力,手伸进床头柜抽屉里拿东西:“我一向敬业,以身作则。”

 

时间掐得巧,正是对John Reese的专访脱口秀:主持人拿出一张画得奇形怪状的铅笔肖像画送给John,并让他猜画中人是谁。

 

原本满脸严肃的男人接过画,露出了微笑。

 

——当然,这是Harold Wran,我的朋友。

 

朋友……我的……我的朋友……

 

这声回答钝刀子似的,刺啦刺啦地,硬生生捅进脑子里。

 

朋友?是在说那个打断了自己的腿,把他们俩丢进审判所羞辱,还差点把John打死的男人么?

 

是他听错了,还是John终于在那个地狱里被逼成了疯子?

 

Logan整个人停在了那儿,盯着电视上John和主持人的互动,只觉得每一句话都是被设计的:不然,John怎么可能睁着眼睛把一个恶魔说成是拯救了他自己的圣人。

 

“关小声点,我都听不到你说话了。”女伴不知他心思,只顾抱怨着,长腿缠上他的腰。

 

馨香的,温热的,光滑的肉体把Logan抓回现实,让他想起自己应该是谁,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。

 

“想来点‘有劲’的东西么?”他笑着,神神秘秘地压低声说话,把一个小小的自封袋拿到她的眼前,里头是一颗粉色晶体:“对助‘兴’很有帮助。”

 

给他这玩意儿的家伙对于此道相当专业,根据使用场合以及使用人的不同,配方和性状也不同,要价自然也比大普货来得高。据Hester说的,如果需要的话,还可以做到连血检都检不出来——只要拖延一点时间,服药人连告都没地儿告去。

 

他试过两次,这货的手艺简直神了,让他不免生出相见恨晚的念头:要是早点认识这家伙,也不至于因为“那事儿”欠Quinn人情。

 

除了“粉晶”,那家伙拿了另一种玩意儿给他,让他“自己试试”,他接了,回来就随手扔在抽屉里头。

 

药物当然是好东西,但他不会用在自己身上。

 

女伴纠结了没两秒,就快快乐乐地在垫纸上碾碎了结晶体,趴在床头吸了个干净,一点不剩。

 

女伴吸食时,他吻她光裸的背,待药效发作起来,他便退开,穿好衣服裤子,在床边坐下来看电视,对兴奋到颤抖,不断呼唤他的女人视而不见。

 

看完整个节目,他关掉电视回到床上,狠狠地操这个因药物而神志不清的女人。

 

 

 

 

注1:

位次问题——正式场合对餐桌座次是有讲究的,但直接被想惹Mars心烦的Rudolf带歪了,一行人坐得随心所欲。(233)

 

注2:

英格尔——参见安徒生童话《踩着面包的女孩儿》。



(贴得上就贴,贴不上就不想管了,太累了,赶了两天才赶上三月尾巴写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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